内 容 概 述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消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区建委对相关单位提出要求,凡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严禁开(复)工;擅自开(复)工的,要对施工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并追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内 容 全 文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政[2010]13号
---------------------------------------------------------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我区建设工程陆续开(复)工。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消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区建委对相关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求各施工单位自即日组织自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复)工,建设单位并将此次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到区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二、区质量、安全站即日起将对本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凡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严禁开(复)工;擅自开(复)工的,要对施工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并追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自查情况汇总表
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自查情况汇总表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下载附件:
【13.doc】